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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原检测成立于2000年,已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,并获得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认可证书,是一家拥有良好信誉和口碑的检测单位。公司技术力量雄厚,拥有一批素质高、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系列先进配套的技术装备,在工程验收检测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。
一、服务范围
1、上海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室内环境检测;
2、建设工程住宅商品房一房一验空气检测;
3、装饰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空气检测。
二、检测指标
氡、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氨、TVOC
GB 50325-202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规定: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。
表: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
污染物 |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|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|
氡(Bq/m³) | ≤150 | ≤150 |
甲醛(mg/m³) | ≤0.07 | ≤0.08 |
苯(mg/m³) | ≤0.06 | ≤0.09 |
甲苯(mg/m³) | ≤0.15 | ≤0.20 |
二甲苯(mg/m³) | ≤0.20 | ≤0.20 |
氨(mg/m³) | ≤0.15 | ≤0.20 |
TVOC(mg/m³) | ≤0.45 | ≤0.50 |
Ⅰ类民用建筑包括:住宅、学校教室、医院、幼儿园及老年人建筑等; Ⅱ类民用建筑包括:办公楼、商店、旅馆、文化娱乐场所、书店、图书馆、展览馆、体育馆、公共交通场所、餐厅等。 |
三、抽检比例
依据GB 50325-202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:
※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,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%,且每个单体建筑不得少于3间。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,应全数检测。
※ 本标准6.0.13条规定,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,其同一装饰装修设计样板间类型的房间抽检量可减半,并不得少于3间。
※ 本标准6.0.14条规定,幼儿园、学校教室、学生宿舍、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室内装饰装修验收时,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0%,且不得少于20间。房间总数不大于20间时,应全数检测。
※ 本标准6.0.22条规定,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表6.0.4规定时,应对不符合项目再次加倍抽样检测,并应包括原不合格的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。
四、布点规范
GB 50325-202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: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设置应符合下表规范。
房间面积(S) | 布点数量 |
S<50㎡ | 设1个检测点 |
50㎡≤S<100㎡ | 设2个检测点 |
100㎡≤S<500㎡ | 不少于3个检测点 |
500㎡≤S<1000㎡ | 不少于5个检测点 |
S≥1000㎡ | ≥1000㎡的部分,每增加1000㎡增设1个检测点 增加面积不足1000㎡时,按增加1000㎡计算 |
五、检测标准
GB 50325-202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
六、检测案例
工程名称 | 工程概况 |
梅龙镇0752街坊P1宗地商品房 | 12万平方米 |
新建荣信花园(虹桥镇48号地块) | 11万平方米 |
现代美墅住宅小区 | 8万平方米 |
浦江镇景江苑北块东 | 6万平方米 |
新建华漕镇96号地块商品住宅 | 6万平方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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