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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工程竣工验收室内空气检测】

济原检测成立于2000年,已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,并获得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认可证书,是一家拥有良好信誉和口碑的检测单位。公司技术力量雄厚,拥有一批素质高、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系列先进配套的技术装备,在工程验收检测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。 

一、服务范围

1、上海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室内环境检测;

2、建设工程住宅商品房一房一验空气检测;

3、装饰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空气检测。

二、检测指标

、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氨、TVOC

GB 50325-202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规定: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。

表: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

污染物类民用建筑工程类民用建筑工程
氡(Bq/m³)≤150≤150
甲醛(mg/m³)≤0.07≤0.08
苯(mg/m³)≤0.06≤0.09
苯(mg/m³)≤0.15≤0.20
二甲苯(mg/m³)≤0.20≤0.20
氨(mg/m³)≤0.15≤0.20
TVOC(mg/m³)≤0.45≤0.50
Ⅰ类民用建筑包括:住宅、学校教室、医院、幼儿园及老年人建筑等;

Ⅱ类民用建筑包括:办公楼、商店、旅馆、文化娱乐场所、书店、图书馆、展览馆、体育馆、公共交通场所、餐厅等。

三、抽检比例

依据GB 50325-202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:

※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,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%,且每个单体建筑不得少于3间。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,应全数检测。

※ 本标准6.0.13条规定,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,其同一装饰装修设计样板间类型的房间抽检量可减半,并不得少于3间。

※ 本标准6.0.14条规定,幼儿园、学校教室、学生宿舍、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室内装饰装修验收时,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0%,且不得少于20间。房间总数不大于20间时,应全数检测。

※ 本标准6.0.22条规定,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表6.0.4规定时,应对不符合项目再次加倍抽样检测,并应包括原不合格的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。

四、布点规范

GB 50325-202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: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设置应符合下表规范。

房间面积(S)布点数量
S<50㎡设1个检测点
50㎡≤S<100㎡设2个检测点
100㎡≤S<500㎡不少于3个检测点
500㎡≤S<1000㎡不少于5个检测点
S1000

≥1000㎡的部分,每增加1000㎡增设1个检测点

增加面积不足1000㎡时,按增加1000㎡计算

五、检测标准

GB 50325-202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

六、检测案例

工程名称

工程概况

梅龙镇0752街坊P1宗地商品房

12万平方米

新建荣信花园(虹桥镇48号地块)

11万平方米

现代美墅住宅小区

8万平方米

浦江镇景江苑北块东

6万平方米

新建华漕镇96号地块商品住宅

6万平方米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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